“游客黑名单”不能没有牙齿
据媒体近日报道,到目前为止,国家旅游局推出的“最恶劣不文明游客黑名单”上,共有19条记录、20个名字,引发国内舆论广泛关注。这份黑名单涵盖了干扰航空运输安全、辱骂殴打导游、赴国外旅游干扰当地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、攀爬损害景区景观等4类行为。
旅游文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,但往往舆论热烈,惩罚单薄,起不到警戒作用。国家旅游局推出的“最恶劣不文明游客黑名单”,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个人点名式的批评,相对以往笼统地提出某地或某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,是一个进步。但是,仅仅让不文明游客曝光,并不足以达到减少旅游中不文明行为的目的。只有让不文明游客在以后一段时间内都不“方便”出行,才能真正起到作用。
首先要区分游客不文明行为是否涉及违法问题。比如,在这次曝光的黑名单中,游客周跃强行打开飞机座位旁两道应急舱门,警方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对他的违法行为予以治安拘留15日处罚。
而唐代东、李文春因攀爬雕像照相,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。虽然这些游客的行为不违法,但是也应该接受相应的惩罚。比如,在“黑名单”公布的三年内,不允许他们享受打折机票或景区打折门票,降低其出行便利程度,提高其出行成本。让不文明游客在以后的旅行途中,都能想起自己上次旅游不文明行为为他们带来的苦恼,黑名单的目的便达到了。
除了一时的处罚,还应有相应的配套措施,不能处罚时记得,处罚完忘记,这样的处罚相当于“走形式”。
目前,全国没有建立起一张统一的“黑名单”。虽然各省有“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”;某些景区建立了各自的“黑名单”;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建立“黑名单”后,5家航空公司也建立了“黑名单”。但是,这些“黑名单”各自为政,其效果也大打折扣。如果“黑名单”联动,游客一旦发生不文明行为,就会受到多方压力,其威慑力自然放大。
“游客黑名单”不能没有牙齿,“黑名单”没有牙齿,等于没有武器。只有为“黑名单”建立相应地配套措施,按照其管理规律办事,才能让“游客黑名单”发挥最大效用,为游客种下旅游文明基因。